近日,信阳潢川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成功查处一起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且无交强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6日15时12分,潢川交警大队付店中队接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豫SH67**轻型厢式货车车辆预期未年检,车辆沿312国道自东向西行驶。接到指令后,付店中队执勤人员立即布控,在312国道752公里处将该车成功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汤某军(男,45岁,河南省光山县人),驾驶证准驾车型:C1,其驾驶的豫SH67**轻型厢式货车逾期未年检且没有交强险。执勤人员遂将该车暂扣,对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两项违法行为处以扣3分、罚款700元。 信阳潢川交警提示:请按照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来源:大河客户端) |